原標題:西藏八年來投入3.4億元為野生動物“擾民”買單
  國際在線消息:據新華社電,記者4日從西藏自治區林業廳瞭解到,2006年至2013年底,西藏共落實野生動物肇事損失補償資金達3.4億元,在保護野生動物的同時,也維護了當地農牧民的利益。
  據介紹,西藏地域遼闊,野生動物資源非常豐富。近年來西藏不斷加大自然保護區建設,野生動物資源儲量比20年前增長30%以上。隨著野生動物種群增加、活動頻繁,“擾民”事件也頻頻發生。
  為了保護野生動物“肇事”事件受害群眾的利益,2006年,西藏自治區政府頒佈法規,對野氂牛、棕熊等國家和自治區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給予不同程度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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